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勞簡字第4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請求給付工資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11 月 09 日
  • 法官
    賴彥魁
  • 法定代理人
    謝舒雁

  • 原告
    陳世坤
  • 被告
    尚鉌室內裝潢設計有限公司法人曾寶珠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勞簡字第49號 原 告 陳世坤 訴訟代理人 陳炫彤 被 告 尚鉌室內裝潢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舒雁 被 告 曾寶珠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宜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給付工資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11月28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9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彥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9   日書記官 蘇莞珍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勞簡…」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