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促字第1714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7 月 29 日
- 當事人楊阿真、余鴻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1年度司促字第17141號 債 權 人 楊阿真 債 務 人 余鴻樟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肆拾伍萬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 附表 111年度司促字第17141號 利息: 本金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利息截止日 利息計算方式 001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4年10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02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4年11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03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4年1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04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1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05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06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3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07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4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08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5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09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6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0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7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1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8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2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9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3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10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4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11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5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5年1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6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1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7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8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3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19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4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0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5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1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6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2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7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3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8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4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9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5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10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6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11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7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6年1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8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1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29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0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3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1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4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2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5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3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6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4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7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5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8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6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9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7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10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8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11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39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7年1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40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8年1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41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8年2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42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8年3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43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8年4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44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8年5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045 新臺幣 10,000元 余鴻樟 自民國88年6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6% 附註: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