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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促字第382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1 月 30 日

  • 當事人
    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方俊強林辰亦即林協龍即頂享火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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