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3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17 日
- 當事人張寶珠、力祥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楊錦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307號 原 告 張寶珠 訴訟代理人 吳宜財律師 複代理人 謝玉山律師 被 告 力祥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錦昌 訴訟代理人 李保祿律師 鄭錦堂律師 被 告 聖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繼弘 訴訟代理人 王慕民律師 孔德澔律師 被 告 沈其晃 訴訟代理人 簡燦賢律師 複代理人 簡雯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慧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8 日書記官 黃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