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4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0 月 24 日
- 當事人洪慧君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479號 聲 請 人 洪慧君 訴訟代理人 尤勝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34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1年9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4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彥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4 日書記官 蘇莞珍 股票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47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84482 0 1 300 2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4NX0184935 6 1 54 3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5NX0284254 2 1 17 4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5NX0309126 3 1 43 5 建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E-000405 1 10,000 6 建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E-000406 1 10,000 7 建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47 1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