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9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476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1 月 14 日

法官鄧雅心

聲請人
元長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宏清
訴訟代理人
楊淑秋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423號公示催告在
    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2年10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鄧雅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4  日
                              書記官 賴峻權
附表:                              
編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票日 票 面 金額 (新臺幣) 支票號碼 備考 1 百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陳長華 台灣企銀 板橋分行 112年4月30日 61,383元 0000000  2 百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陳長華 台灣企銀 板橋分行 112年4月30日 52,500元 0000000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