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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6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12 月 28 日
  • 法官
    許映鈞

  • 當事人
    黃俊騰即力坤企業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622號 聲 請 人 黃俊騰即力坤企業社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司催字第55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11月30日屆滿,迄今均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許映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書記官 陳逸軒 附表:(112年度除字第622號) 支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622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票號碼 備考 01 沖品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林顯章 永豐商業銀行華江分行 111年11月15日 8,085元 44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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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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