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小字第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給付工資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28 日
- 當事人陳金鸞、鄭添元即元聯鴻運環境清潔企業社(已死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小字第74號 原 告 陳金鸞 訴訟代理人 林靜文律師(法律扶助) 被 告 鄭添元即元聯鴻運環境清潔企業社(已死亡)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勞動法庭 法 官 楊千儀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 日書記官 劉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