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訴字第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5 月 09 日
  • 法官
    饒金鳳
  • 法定代理人
    楊美玲

  • 上訴人
    洪也婷
  • 被上訴人
    兼受告訴訟代瑿美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訴字第28號 上 訴 人 洪也婷 被 上訴人兼受告 知人訴訟代 理人 黃宗仁 受 告 知 人 瑿美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理 人 楊美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6,3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 ,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日起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 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9 日勞動法庭 法 官 饒金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9 日書記官 廖美紅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