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1999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7 月 21 日
- 當事人立鑫國際實業有限公司、陳治國、盈傑營造有限公司、廖建隆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19996號 債 權 人 立鑫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治國 債 務 人 盈傑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建隆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完整之退票理由單影本二紙。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1 日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