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催字第1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3 月 07 日
- 當事人程承恕即程承祖之再轉繼承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催字第104號 聲 請 人 程承恕即程承祖之再轉繼承人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7 日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 股票附表: 112年度司催字第104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 數 股 數 備 考 001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2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3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4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5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6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7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D-0000000-0 1 1000 008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09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0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1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2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3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4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5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6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7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8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19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20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21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D-0000000-0 1 1000 022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NX-0000000-0 1 455 023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X-0000000-0 1 770 024 陸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NX-0000000-0 1 813 說明: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個月內(註一),自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註二),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 1,000 元。 (註一)如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3 個月,法院於民國(下同)107 年1 月31日將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則申報權利期間於同年4 月30日屆滿,聲請人須於同年4 月30日起3 個月內,即同年7 月31日前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註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 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