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催字第7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0 月 02 日
- 當事人雷謦遠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催字第748號 聲 請 人 雷謦遠 非訟代理人 陳學宏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3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 日 民事第八庭司法事務官 蔡松儒 附表:(112年度司催字第748號) 股票附表: 112年度司催字第00074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ND000800 23 23000 002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000000-NX000010 1 300 003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ND001343 2 2000 004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000000-NX000041 1 50 005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ND001543 2 2000 006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000000-NX000068 1 129 007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ND001773 6 6000 008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000000-NX000096 1 372 009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ND002269 3 3000 010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000000-NX000107 1 105 011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E000000-NE000669 1 10000 012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ND002396 4 4000 013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000000-NX000136 1 590 014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ND002501 4 4000 015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000000-NX000168 1 742 016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ND002600 1 1000 017 虎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NX000000-NX000198 1 13 說明: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個月內(註一),自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註二),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 1,000 元。 (註一)如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3 個月,法院於民國(下同)107 年1 月31日將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則申報權利期間於同年4 月30日屆滿,聲請人須於同年4 月30日起3 個月內,即同年7 月31日前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註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 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