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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658號

給付貨款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2 月 23 日

法官黃信樺

原告
宥星塑膠製品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慶鴻
訴訟代理人
簡旭成律師
被告
橡憶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旺龍
訴訟代理人
趙元昊律師

簡靖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因原告撤回起訴,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信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楊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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