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658號
- 原告
- 宥星塑膠製品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慶鴻
- 訴訟代理人
- 簡旭成律師
- 被告
- 橡憶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旺龍
- 訴訟代理人
- 趙元昊律師
簡靖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因原告撤回起訴,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訴字第1658號
簡靖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因原告撤回起訴,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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