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7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6 月 16 日
- 當事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倍廷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722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訴訟代理人 陳建旻 廖哲伍 被 告 尚合鑽營造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蔡培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6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王婉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6 日書記官 許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