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4 月 06 日
- 當事人劉之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31號 聲 請 人 劉之翊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692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2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6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黃信滿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6 日書記官 黃曉妏股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131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 數 股 數 備 考 001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02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03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04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05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06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07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08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09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10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11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12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13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 014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