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35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21 日
- 法官張紫能
- 法定代理人吳詩涵
- 原告易加設計印刷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352號 聲 請 人 易加設計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詩涵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4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2年7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紫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2 日書記官 蘇哲男 附表: 支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352號 編 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新台幣) 支票號碼 備考 001 開治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鶯歌分行 111年12月16日 337,745元 RD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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