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4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0 月 20 日
- 法官陳映如
- 當事人百玥空間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426號 聲 請 人 百玥空間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乙睿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39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2年9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0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映如 附表: 支票附表: 112年度司催字第395號 編 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新台幣) 支票號碼 備考 001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土城分行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土城分行 110年5月31日 200,000元 CA0000000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3 日書記官 黃頌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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