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6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3 月 07 日
- 當事人陳泳誠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68號 聲 請 人 陳泳誠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67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2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7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高文淵 上列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7 日書記官 廖美紅 支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68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新臺幣) 001 華亞泰建設有限公司 第一銀行 泰山分行 111年8月31日 24,438元 PB106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