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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3 月 29 日
  • 法官
    劉明潔

  • 當事人
    陳昆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6號 聲 請 人 陳昆嶽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77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明潔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書記官 楊鵬逸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受款人 發票日 到期日 金額 本票號碼 001 浤達國際有限公司、劉奕耀 優尼克創意開發有限公司、陳昆嶽 95年1月26日 未記載 22,242,075元 CH64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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