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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712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12 月 17 日

法官陳幽蘭

聲請人
林卉淩

送達址:臺中市○區○○路000號(生科大樓0樓)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2月16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57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幽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71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86ND118287-5  1000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8  日
               書記官 李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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