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1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27 日
  • 法官
    徐玉玲

  • 原告
    王家湘即王方秋香之繼承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99號 聲 請 人 王家湘即王方秋香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87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4年4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7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徐玉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7  日書記官 王卓鵬 附表: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9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圓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26321-0 1000 002 圓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29482-2 1000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