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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2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7 月 25 日
  • 法官
    王士珮

  • 當事人
    馬成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88號 聲 請 人 馬成偉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7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4年6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士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5  日書記官 李依芳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28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3NX0002887-2   1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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