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36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選派檢查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4 月 01 日
- 法官鄧雅心
- 當事人楊勝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361號 聲 請 人 楊勝煌 上列聲請人為相對人台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聲請選派檢查人事件,聲請人未繳納聲請費。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 ,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 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民國114年1月1日施行) 第5條規定,應徵聲請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茲依非訟事件法 第26條第1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五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鄧雅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 日書記官 賴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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