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2,17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重訴字第266號

返還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7 月 24 日

法官陳囿辰

原告
林憫惠
訴訟代理人
江肇欽律師
訴訟代理人
王禹傑律師
複代理人
陳憲宏律師
被告
張子瑜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53萬0,600元,及自民國114年3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三、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217萬6,867元或等值之合作金庫銀行可轉讓定存單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且核無同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及上開規定,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

(一)兩造為朋友關係,被告於民國105年間為了向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坐落於基隆市○○區○○路000號23樓之房地,因資金不足乃於105年5月間向原告借款新臺幣(下同)300萬元,經原告於同年月18日匯款交付予被告。另被告又於105年5月26日、11月15日、11月25日先後向原告借款200萬元、270萬元、133萬600元,亦經原告以匯款交付上開3筆借款予被告,故總計原告貸予被告之借款共903萬0,600元,經被告於108年11月5日向原告清償250萬元,被告尚積欠原告借款653萬600元未清償,經原告多次向被告催告返還借款無果。為此,爰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及給付遲延之法律關係向被告請求上開借款及法定利息。

(二)聲明:

⒈被告應給付原告653萬0,600元,及自114年3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⒉原告願以現金或等值之合作金庫銀行可轉讓定存單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送達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向其借款未依約返還,業據原告提出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保固書、第一銀行存摺與交易明細、電子郵件、存證信函暨回執等件為證(見本院114年度重訴字第266號「下稱重訴字」卷第15頁至第46頁),而被告經本院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有利於己之聲明或陳述,以供本院審酌,本院依調查證據之結果及斟酌全辯論意旨,堪認原告前述主張為真。

(二)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1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第233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自105年5月間起至105年11月25日止向原告借款共計903萬0,600元,兩造雖未約定返還期限,被告於108年11月5日清償250萬元。嗣原告於114年2月11日催告被告返還借款,經被告於114年2月12日收受,故於114年3月14日屆滿30日,揆諸前揭說明,借用人須俟開期限屆滿,始負遲延責任,是被告應自期限屆滿翌日(即114年3月15日)起負遲延責任。故原告就上開債權請求被告應給付自114年3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653萬600元,及自114年3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又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求宣告假執行,經核原告勝訴部分,核無不合,茲酌定相當擔保金額,予以准許。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囿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4  日

                書記官 董怡彤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