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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3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10 月 09 日
  • 法官
    羅羽媛

  • 當事人
    陳俗蓉蔡金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99號 聲 請 人 陳俗蓉 代 理 人 蔡金頴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5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8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9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羅羽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9   日書記官 張又勻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9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099-ND-0034097-4 1 1000 2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099-ND-0034098-6 1 1000 3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099-ND-0034099-8 1 1000 4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099-ND-0034100-1 1 1000 5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099-ND-0034101-3 1 1000 6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099-ND-0034102-5 1 1000 7 天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099-ND-0034103-7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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