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99號
- 聲請人
- 盧皇欽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4月15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70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幽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1 日
書記官 李奇翰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9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勤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ND-340 1000 002 勤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ND-341 1000 003 勤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ND-342 1000 004 勤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ND-343 1000 005 勤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ND-344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