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26號
- 聲請人
- 楊豐祿
- 代理人
- 楊憲彤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2月25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遺失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521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並已於民國114年10月8日公告於本院網站。現因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 項規定,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521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5年1月7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股票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2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104-NX-0028130-8 1 273 2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105-NX-0033626-0 1 206 3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106-NX-0037623-2 1 50 4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3248-1 1 1000 5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5202-2 1 709 6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9645-2 1 627 7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9697-0 1 310 8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10187-2 1 135 9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14763-4 1 352 10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95-NX-0019151-6 1 311 11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96-NX-0023648-4 1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