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七年度重訴字第八十七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重訴字第八十七號
- 原告
- 天豪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林凱倫律師
- 被告
- 大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告
- 欣億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右二人共同
- 訴訟代理人 蔡讚燁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二時五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院書記官 陳 春 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