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七年度重訴字第八十七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11 月 26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重訴字第八十七號 原 告 天豪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林凱倫律師 被 告 大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欣億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右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蔡讚燁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二時五分,在本院第九 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一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 千 儀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一 月 二十六 日 法院書記官 陳 春 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