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9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7年度重訴字第87號

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94 年 01 月 20 日

法官楊千儀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87年度重訴字第87號

原告
天豪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林凱倫律師
被告
大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告
欣億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右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蔡讚燁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4年3月28日下午2時5 分,在本院第9 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   月  2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千儀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春銘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7年度重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