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四○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簡上字第一四○號
- 上訴人
- 育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高素貞律師
- 被上訴人
- 三鎰塑膠工業有限公司 住台北縣新莊市○○路二六七巷十二號
- 法定代理人
- 甲○○
右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審判長法 官 游婷麟~B法 官 李君豪~B法 官 白光華
~B書記官 李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