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五○九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五○九號
- 原告
- 潤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林維堯律師
- 被告
- 甲○○ 住台北縣三重市○○街二六九巷六號之一
- 訴訟代理人
- 陳伯英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 官 戴嘉清
~B書記官 李宏明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五○九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 官 戴嘉清
~B書記官 李宏明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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