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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七二號

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3 月 13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七二號

原告
晟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李金澤律師
被告
邦麟有限公司 住台北縣中和市○○路二四一巷四八號一
法定代理人
乙○○ 住台北市○○○路二八五巷九號一樓
訴訟代理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 林玫君

~B法院書記官 馬文慶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十三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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