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二二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二二號
- 原告
- 基勁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宋丁晚
- 被告
- 鴻文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煌文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兩造法定代理人請親自到庭(欲調查鯊魚頭修理費用)。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 官 陳映如
~B書記官 詹國立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二二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兩造法定代理人請親自到庭(欲調查鯊魚頭修理費用)。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 官 陳映如
~B書記官 詹國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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