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七二一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七二一號
- 原告
- 三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林明正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隆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正忠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育生律師
- 被告
- 宏囷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台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法定代理人
- 共 同 文聞律師
- 訴訟代理人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動產抵押權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周舒雁
~B法院書記官 曹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