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六0六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六0六號
- 原告
- 乙○○
- 被告
- 瑞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甲○○
右上訴人間因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六○六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
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壹佰玖拾壹萬肆仟參佰伍拾捌元,應徵第二審裁
判費新台幣參萬零壹拾貳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二條第二項
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
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