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一三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1 月 30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一三二號 聲 請 人 億力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陳姿婷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 判決如左: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催字第一四一三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一 月 三十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林玫君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一 月 三十 日 ~B法院書記官 曹復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四一三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華星生物科技股份有│日盛國際商業銀行雙│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壹萬零捌佰柒拾伍│0000000 │ │ │ │限公司莊孝彰 │和分行 │ │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