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八四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9 月 20 日
- 法官程怡怡
- 法定代理人甲○○
- 原告強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乙○○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八四三號 聲 請 人 強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乙○○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言詞辯論終結,判 決如左: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八七九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二十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程怡怡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二十 日 書記官 楊舒惟 ┌──────────────────────────────────────────────────────┐ │支票附表: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八四三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鏵塑股份有限公司劉│台北國際商業銀行股│九十三年三月十六日 │叁萬零貳佰肆拾元│0000000 │ │ │ │兆祺 │份有限公司五股分行│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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