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七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3 月 31 日
- 法定代理人甲○○
- 原告亞樂塑膠實業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七一號 聲 請 人 亞樂塑膠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日言詞辯論終結 ,判決如左: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催字第二七四七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周舒雁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三十一 日 ~B法院書記官 張坤校 ~F0 ~T40 ┌──────────────────────────────────────────────────────┐ │支票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鍾邦昌 │台北縣新莊市農會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日 │陸仟肆佰壹拾壹元│0000000 │ │ │ │ │林分部 │ │ │ │ │ ├─┼─────────┼─────────┼───────────┼────────┼────────┼──┤ │2│高福塑膠企業社高彩│台灣土地銀行樹林分│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 │貳萬叁仟陸佰元 │0000000 │ │ │ │雯 │行 │ │ │ │ │ ├─┼─────────┼─────────┼───────────┼────────┼────────┼──┤ │3│吉順包裝工業股份有│台北國際商業銀行西│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肆仟貳佰肆拾元 │0000000 │ │ │ │限公司 │盛分行 │ │ │ │ │ ├─┼─────────┼─────────┼───────────┼────────┼────────┼──┤ │4│德生國際科技股份有│華南商業銀行二重分│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肆仟捌佰貳拾柒元│0000000 │ │ │ │限公司 │行 │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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