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1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4 年 01 月 31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103號聲 請 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94年1 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3年催字第183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93年11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 月 3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 月 31 日書記官 陳春銘 ┌─────────────────────────────────────────────┐ │股票附表: 94年度除字第103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1│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F000018 │1 │1000│ │ │ │ │ │ │00 │ │ ├─┼───────────────┼──────────────┼───┼────┼───┤ │2│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F000019 │1 │1000│ │ │ │ │ │ │00 │ │ ├─┼───────────────┼──────────────┼───┼────┼───┤ │3│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F000020 │1 │1000│ │ │ │ │ │ │00 │ │ ├─┼───────────────┼──────────────┼───┼────┼───┤ │4│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F000021 │1 │1000│ │ │ │ │ │ │00 │ │ ├─┼───────────────┼──────────────┼───┼────┼───┤ │5│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E000001 │1 │1000│ │ │ │ │ │ │0 │ │ ├─┼───────────────┼──────────────┼───┼────┼───┤ │6│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E000002 │1 │1000│ │ │ │ │ │ │0 │ │ ├─┼───────────────┼──────────────┼───┼────┼───┤ │7│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E000003 │1 │1000│ │ │ │ │ │ │0 │ │ ├─┼───────────────┼──────────────┼───┼────┼───┤ │8│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E000004 │1 │1000│ │ │ │ │ │ │0 │ │ ├─┼───────────────┼──────────────┼───┼────┼───┤ │9│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D000001 │1 │1000│ │ │ │ │ │ │ │ │ ├─┼───────────────┼──────────────┼───┼────┼───┤ │10│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D000002 │1 │1000│ │ │ │ │ │ │ │ │ ├─┼───────────────┼──────────────┼───┼────┼───┤ │11│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D000003 │1 │1000│ │ │ │ │ │ │ │ │ ├─┼───────────────┼──────────────┼───┼────┼───┤ │12│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D000004 │1 │1000│ │ │ │ │ │ │ │ │ ├─┼───────────────┼──────────────┼───┼────┼───┤ │13│興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慶麟 │88ND000005 │1 │1000│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