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8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4 年 05 月 20 日
  • 法官
    陳翠琪
  • 法定代理人
    乙○○

  • 原告
    惠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甲○○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803號聲 請 人 惠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3年催字第307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4年4 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2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翠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4  年  5   月  20  日書記官 林進煌 ┌─────────────────────────────────────┐ │支票附表: 94年度除字第803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復裕機械有│花蓮區中小│93年12月5日 │27,977元 │0000000 │ │ │ │限公司 │企業銀行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蘆洲分行 │ │ │ │ │ ├───┼─────┼─────┼──────┼─────┼─────┼──┤ │002 │大億自動化│台灣土地銀│93年12月5日 │48,829元 │0000000 │ │ │ │機械股份有│行股份有限│ │ │ │ │ │ │限公司 │公司泰山分│ │ │ │ │ │ │ │行 │ │ │ │ │ ├───┼─────┼─────┼──────┼─────┼─────┼──┤ │003 │佳源工業股│第一商業銀│93年12月5日 │150,066元 │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行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三重埔│ │ │ │ │ │ │ │分行 │ │ │ │ │ ├───┼─────┼─────┼──────┼─────┼─────┼──┤ │004 │仲信企業有│大眾商業銀│93年12月5日 │16,396元 │0000000 │ │ │ │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三重簡│ │ │ │ │ │ │ │易分行 │ │ │ │ │ ├───┼─────┼─────┼──────┼─────┼─────┼──┤ │005 │升億科技有│華南商業銀│93年12月5日 │136,500元 │0000000 │ │ │ │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三重分│ │ │ │ │ │ │ │行 │ │ │ │ │ ├───┼─────┼─────┼──────┼─────┼─────┼──┤ │006 │金順詰企業│台北國際商│93年12月6日 │128,100元 │0000000 │ │ │ │有限公司 │業銀行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思│ │ │ │ │ │ │ │源分行 │ │ │ │ │ ├───┼─────┼─────┼──────┼─────┼─────┼──┤ │007 │台灣恒基股│台灣中小企│93年12月5日 │808,501元 │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業銀行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五│ │ │ │ │ │ │ │股分行 │ │ │ │ │ ├───┼─────┼─────┼──────┼─────┼─────┼──┤ │008 │翔慶精密工│中國農民銀│93年12月7日 │11,424元 │0000000 │ │ │ │業有限公司│行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新莊分│ │ │ │ │ │ │ │行 │ │ │ │ │ ├───┼─────┼─────┼──────┼─────┼─────┼──┤ │009 │仲昇企業有│彰化商業銀│93年12月5日 │11,687元 │0000000 │ │ │ │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南新莊│ │ │ │ │ │ │ │分行 │ │ │ │ │ └───┴─────┴─────┴──────┴─────┴─────┴──┘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