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103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1103號
- 上訴人
- 甲○○
- 上訴人
- ??????送達代收人 吳麒律師
- 被上訴人
- 天山禹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送達代收人 王世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96年4 月24日95年度訴字第1103號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120 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9,320元,惟上訴人迄未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法?官?陳麗玲?????????法?官?楊明佳
????書記官 楊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