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514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重訴字第514號
- 原告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乙○○
- 被告
- 誠泰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上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告
- 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6年2 月7 日下午2 時25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3 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鍾啟煌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重訴字第51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6年2 月7 日下午2 時25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3 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鍾啟煌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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