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169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1 月 30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除字第1691號聲 請 人 李玉珍即柏竣企業社 臺北縣樹林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催字第118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5年12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周舒雁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30 日書記官 張坤校 ┌─────────────────────────────────────┐ │支票附表: 95年度除字第1691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隆怡工業股│台灣中小企│95年9月8日 │1,446,263 │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業銀行股份│ │元 │ │ │ │ │ │有限公司化│ │ │ │ │ │ │ │成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