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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簡上字第96號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5 月 24 日

法官朱耀平劉以全楊千儀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簡上字第96號

上訴人
金橋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曾紀穎律師
被上訴人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3 月24

日所為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均有誤寫,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之附表三及附表四之記載,均應更正為如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
    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
    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上開之判決原本及其正本均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
    ,應予更正。
三、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朱耀平
                                      法  官  劉以全
                                      法  官  楊千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僅得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達後10日內,以適用法
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須附繕本一份及繳
納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經本院許可後始可再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24    日
                                      書記官  劉鴻傑
附表三
┌──┬────────┬────────────┬──────┬──────┬────┬────────┐
│編號│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備考(出貨通知單│
│    │                │                        │            │(新臺幣)  │        │編號,出處:原審│
│    │                │                        │            │            │        │卷二)          │
├──┼────────┼────────────┼──────┼──────┼────┼────────┤
│1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1月26日│646,013元   │0000000 │KME305,第195頁 │
├──┼────────┼────────────┼──────┼──────┼────┼────────┤
│2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1月27日│704,972元   │0000000 │KME308,第193頁 │
├──┼────────┼────────────┼──────┼──────┼────┼────────┤
│3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5 日│666,654元   │0000000 │KME288,第201頁 │
├──┼────────┼────────────┼──────┼──────┼────┼────────┤
│4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5 日│666,654元   │0000000 │KME287,第197頁 │
├──┼────────┼────────────┼──────┼──────┼────┼────────┤
│5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7 日│650,716元   │0000000 │KME292,第203頁 │
├──┼────────┼────────────┼──────┼──────┼────┼────────┤
│6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7 日│558,888元   │0000000 │KME299,第199頁 │
├──┼────────┼────────────┼──────┼──────┼────┼────────┤
│7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12日│644,108元   │0000000 │KME306,第205頁 │
├──┼────────┼────────────┼──────┼──────┼────┼────────┤
│8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12日│710,669元   │0000000 │KME307,第207頁 │
├──┼────────┼────────────┼──────┼──────┼────┼────────┤
│9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21日│942,680元   │0000000 │KME317,第213頁 │
├──┼────────┼────────────┼──────┼──────┼────┼────────┤
│10│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22日│664,688元   │0000000 │KME289,第209頁 │
├──┼────────┼────────────┼──────┼──────┼────┼────────┤
│11│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23日│664,688元   │0000000 │KME290,第211頁 │
├──┼────────┼────────────┼──────┼──────┼────┼────────┤
│12│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3年12月25日│792,399元   │0000000 │KME286,第215頁 │
├──┼────────┼────────────┼──────┼──────┼────┼────────┤
│13│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4年1 月3 日│666,359元   │0000000 │KME291,第217頁 │
├──┼────────┼────────────┼──────┼──────┼────┼────────┤
│14│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4年1 月4 日│686,018元   │0000000 │KME292,第219頁 │
├──┼────────┼────────────┼──────┼──────┼────┼────────┤
│15│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4年1 月10日│665,769元   │0000000 │KME293,第225頁 │
├──┼────────┼────────────┼──────┼──────┼────┼────────┤
│16│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4年1 月12日│665,769元   │0000000 │KME294,第223頁 │
├──┼────────┼────────────┼──────┼──────┼────┼────────┤
│17│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4年1 月15日│982,830元   │0000000 │KME303,第227頁 │
├──┼────────┼────────────┼──────┼──────┼────┼────────┤
│18│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4年1 月5 日│1,032,300元 │0000000 │KME318,第221頁 │
├──┼────────┼────────────┼──────┼──────┼────┼────────┤
│19│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忠孝分行│94年1 月20日│978,622元   │0000000 │KME304,第229頁 │
└──┴────────┴────────────┴──────┴──────┴────┴────────┘
附表四
┌──┬───────────────────┬───────┬───┬────────┬────────┐
│編號│發票人                                │發票日(民國)│到期日│金額(新臺幣)  │備考(出貨通知單│
│    │                                      │              │      │                │編號,出處:原審│
│    │                                      │              │      │                │卷二)          │
├──┼───────────────────┼───────┼───┼────────┼────────┤
│1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46,013元       │KME305,第196頁 │
├──┼───────────────────┼───────┼───┼────────┼────────┤
│2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704,972元       │KME308,第194頁 │
├──┼───────────────────┼───────┼───┼────────┼────────┤
│3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66,654元       │KME288,第202頁 │
├──┼───────────────────┼───────┼───┼────────┼────────┤
│4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66,654元       │KME287,第198頁 │
├──┼───────────────────┼───────┼───┼────────┼────────┤
│5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50,716元       │KME292,第204頁 │
├──┼───────────────────┼───────┼───┼────────┼────────┤
│6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558,888元       │KME299,第200頁 │
├──┼───────────────────┼───────┼───┼────────┼────────┤
│7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44,108元       │KME306,第206頁 │
├──┼───────────────────┼───────┼───┼────────┼────────┤
│8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710,669元       │KME307,第208頁 │
├──┼───────────────────┼───────┼───┼────────┼────────┤
│9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942,680元       │KME317,第214頁 │
├──┼───────────────────┼───────┼───┼────────┼────────┤
│10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64,688元       │KME289,第210頁 │
├──┼───────────────────┼───────┼───┼────────┼────────┤
│11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64,688元       │KME290,第212頁 │
├──┼───────────────────┼───────┼───┼────────┼────────┤
│12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792,399元       │KME286,第216頁 │
├──┼───────────────────┼───────┼───┼────────┼────────┤
│13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66,359元       │KME291,第218頁 │
├──┼───────────────────┼───────┼───┼────────┼────────┤
│14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86,018元       │KME292,第220頁 │
├──┼───────────────────┼───────┼───┼────────┼────────┤
│15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65,769元       │KME293,第226頁 │
├──┼───────────────────┼───────┼───┼────────┼────────┤
│16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665,769元       │KME294,第224頁 │
├──┼───────────────────┼───────┼───┼────────┼────────┤
│17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982,830元       │KME303,第228頁 │
├──┼───────────────────┼───────┼───┼────────┼────────┤
│18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1,032,300元     │KME318,第222頁 │
├──┼───────────────────┼───────┼───┼────────┼────────┤
│19  │錦興國際有限公司、乙○○              │95年2月16日   │未載  │978,622元       │KME304,第230頁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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