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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7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6 年 07 月 13 日
  • 法官
    吳佳穎
  • 法定代理人
    甲○○

  • 原告
    昱權開發設計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721號聲 請 人 昱權開發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催字第42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6年6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吳佳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7   月  13  日書記官 黃美雲 ┌─────────────────────────────────────┐ │支票附表: 96年度除字第721號│ ├───┬─────┬─────┬──────┬─────┬─────┬──┤ │編 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備考│ │ │ │ │ │(新台幣)│ │ │ ├───┼─────┼─────┼──────┼─────┼─────┼──┤ │001 │義特科技股│台灣中小企│96年3月5日 │198,670元 │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業銀行股份│ │ │ │ │ │ │陳蘇明 │有限公司林│ │ │ │ │ │ │ │口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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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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