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1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12 月 01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10號聲 請 人 即債務 人 莫蓓雯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限制如下:不得購買不動產及投資金融商品(如股票、基金、債券等);不得為賭博、搭乘高鐵、飛行器、出國旅遊及住宿四星級以上飯店等行為,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不在此限。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64條第1 項、第62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371 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在卷可參。又債務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等情,有債務人陳報之薪資單及其任職之崑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下同)98年9 月8 日崑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人資第980902號函(下稱崑洲公司函)在卷足憑。再觀諸債務人98年10月15日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以三個月為一期,每期清償新臺幣(下同)33, 000 元,分8 年共計32期清償,總計清償1,056,000 元,占已申報之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036,631 元之百分之51.85 。經本院衡酌下列情事,認其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 ㈠債務人每月薪資為32,300元,有上開崑洲公司函附卷可參,扣除每月清償金額11,000元後,所餘金額為21,300元,又債務人租屋居住,每月需支出租金7,000 元,有債務人提出之租賃契約書為證,堪信為真;債務人復主張其父親莫金湖原任職於保全公司,但已經退休,患有第2 型糖尿病、狹心證、高血壓穩定型慢性中度至重度心衰竭等慢性疾病,母親王月春並無工作,名下皆無財產,須債務人與其姐妹共3 人扶養,每月支出扶養費用7,000 元等情,並提出莫金湖、王月春之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財產歸屬資料清單、96年與97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行政院衛生署台北醫院慢性病連續處方等件為證,足見莫金湖、王月春確有受扶養之必要;再查,債務人之共同扶養義務人莫蓓莉、莫婕卉,其名下皆無財產,且一現無工作,另一人收入則約與債務人相當,有債務人全戶戶籍謄本、莫蓓莉、莫婕卉之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與97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附卷可佐,是扶養費由三人平均分攤,應屬合理。倘以其父母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0,792元計算,三名子女每人應負擔7,194 元(計算式:10,792×2 ÷3 =7,194 ),是債務人陳稱其每月 須支出7,000 元之扶養費用,即堪認為相當。從而,債務人每月薪資扣除上開租金與扶養費用後,僅餘7,300 元作為債務人每月生活費用,參酌臺北縣98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0,792元,足認債務人已盡力節撙開支,以清償債務。 ㈡雖債權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以債務人每月生活費用高於臺北縣98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10,792元,或以債務人之扶養費用應予降低,或以債務人依照銀行公會所提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每月清償11,315元,分180 期,即可清償全部欠款,或以債務人前因不當擴張債務而負債,且清償比例過低等為由而具狀表示不同意本件更生方案。惟查: ⒈債務人之支出,均屬膳食、交通、房租及水電瓦斯等必要支出,此有債務人提出之財產收入狀況報告書在卷可參,其金額參酌其經濟生活圈應屬合理,且其扶養費用之計算亦無可議之處,已如前述,債權人未具體指明其支出有何不當,僅空言債務人支出過高,即非可採。 ⒉另按更生程序,係以債務人有清理債務之誠意,而提出有履行可能之更生方案為前提,使債務人得於盡其能力清償債務後免責,而獲重生之機會。是債權人以債務人若參與協商,每月11,315元,180 期即可全數清償為由反對,顯與消債條例第53條第2 項第3 款規定更生方案最終清償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不得逾六年,但有特別情事得延長為八年之規定不符,亦與本院裁定債務人開始更生程序以實現消債條例之立法目的有違。 ⒊又法院是否認可更生方案,主要係以更生方案是否公允為考量,而公允與否,並非以債務人之欠債原因、還款成數為唯一考量,仍應審酌債務人是否已盡力清償、有無還款誠意等因素而綜合決定之。查債務人將其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後之餘額全數用於更生方案中清償,且更生方案由最初提出之每三月25,500元分六年計24期清償,提高至每三月33,000元,並將清償期間延長為消債條例規定之最長年限8 年計32期清償,清償成數已近申報之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之5 成2 ,足徵債務人確已盡力清償,並有履行更生方案之誠意,債權人僅以債務人還款成數太低表示不同意,而未慮及債務人現收入狀況及履行能力,亦委無可採。 三、綜上,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核屬公允、適當、可行,復無消債條例第63條、第64條第2 項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予以認可該更生方案,另並依首揭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相當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1 日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附件:債務人莫蓓雯之更生方案 ┌─────────────────────────────┐ │壹、更生方案內容 │ ├─────────────────────────────┤ │1、清償總金額:新臺幣(下同)1,056,000元 │ │2、清償方法:自本裁定確定之次月起,以3個月為一期,每期清償│ │ 33,000元,共計32期,期間總計8 年。債務人應於每期第一個 │ │ 月15 日,將每期應償金額,按確定債權表之債權人之債權金額│ │ 比例計算之金額,以匯款方式匯入各債權人所指定之還款帳戶 │ │ ,匯款手續費由債務人負擔。 │ │3、最終清償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逾六年之特別情 │ │ 事:為提高還款金額。 │ ├─────────────────────────────┤ │貳、更生清償分配表 單位:新臺幣元 │ ├──┬─────┬─────┬─────┬────────┤ │編號│債權人 │債權金額 │債權比例 │每期分配金額 │ │ │ │ │ │ │ ├──┼─────┼─────┼─────┼────────┤ │ 1 │中國信託商│360,216元 │ 17.69 % │5,837元 │ │ │業銀行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 │ ├──┼─────┼─────┼─────┼────────┤ │ 2 │國泰世華商│351,104元 │ 17.24 % │5,689元 │ │ │業銀行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 │ ├──┼─────┼─────┼─────┼────────┤ │ 3 │台新國際商│344,560元 │ 16.92 % │5,583元 │ │ │業銀行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 │ ├──┼─────┼─────┼─────┼────────┤ │ 4 │大眾商業銀│201,566元 │ 9.90 % │3,267元 │ │ │行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 │ ├──┼─────┼─────┼─────┼────────┤ │ 5 │元大商業銀│159,631元 │ 7.84% │2,586元 │ │ │行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 │ │ │ │ │ │ │ ├──┼─────┼─────┼─────┼────────┤ │ 6 │花旗(台灣│157,696元 │ 7.74% │2,554元 │ │ │)商業銀行│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司(即原美│ │ │ │ │ │商花旗銀行│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司) │ │ │ │ ├──┼─────┼─────┼─────┼────────┤ │ 7 │香港商香港│130,167元 │ 6.39% │2,109元 │ │ │上海匯豐銀│ │ │ │ │ │行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 │ ├──┼─────┼─────┼─────┼────────┤ │ 8 │永豐信用卡│122,415元 │ 6.01% │1,983元 │ │ │股份有限公│ │ │ │ │ │司 │ │ │ │ ├──┼─────┼─────┼─────┼────────┤ │ 9 │台北富邦商│ 83,406元 │ 4.10% │1,353元 │ │ │業銀行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 │ ├──┼─────┼─────┼─────┼────────┤ │ 10 │日盛國際商│ 81,300元 │ 3.99% │1,316元 │ │ │業銀行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 │ ├──┼─────┼─────┼─────┼────────┤ │ 11 │上海商業儲│ 44,570元 │ 2.19% │ 723元 │ │ │蓄銀行股份│ │ │ │ │ │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