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2年度板小字第1260號
- 原告
-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孔令範
- 訴訟代理人
- 桂文中
- 訴訟代理人
- 陳怡靜
- 訴訟代理人
- 吳幸昆
- 被告
- 豐霸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瑞南
- 被告
- 陳德龍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02年7月9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萬肆仟玖佰玖拾貳元,及自民國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參萬肆仟玖佰玖拾貳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