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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板小字第2481號

給付扣押款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11 月 21 日

法官李昭融

原告
花旗(臺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訴訟代理人
莊曜安
訴訟代理人
施建仁
被告
吳介欽即順億工程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

法 官 李昭融

書記官 劉春美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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