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102年度板小字第24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扣押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板橋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2 年 11 月 21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板小字第2481號原 告 花旗(臺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訴訟代理人 莊曜安 施建仁 被 告 吳介欽即順億工程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李昭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春美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